公共採購法適應時代發展
9 個月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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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即時新聞】立法會全體會議細則性表決通過《公共採購法》法案,法案將於二零二六年九月一日起生效。有議員關注協和醫院人員的聘用問題,財政局代局長何燕梅表示,協和醫院是一個公共部門,屬於特區政府部門的組成部分,協和醫院今後涉及《採購法》所規範的內容,都會適用本法律,包括相關資訊的公開等。至於協和醫院人員方面,屬於醫院內部的人員管理制度,與《採購法》並無關聯。

細則審議期間,多位議員關注到法案的適用範圍;有議員指,法案未包含本澳十六間公共資本企業,關注如何規範公共資本企業的採購行為。有議員關注適用範圍的一些例外情況,希望金融管理相關部門創造條件,讓本地金融機構有機會參與外匯交易等金融交易服務。

經濟財政司司長戴建業回應表示,此次《公共採購法》的適用範圍主要是規範政府的公共部門;至於公共資本企業已有相關的公監局及對應的法例法規進行管理。他希望社會理解,公共資本企業是按照市場運作機制操作,與公共部門屬於兩套不同的運作模式,但不排除公共資本企業可以參照《公共採購法》中關於公平、公正、透明的原則處理日常業務。

至於適用範圍的一些例外情況,如金融方面投資,本澳在儲備投資方面向本地機構開放,在管理機構的參與上,政府秉持開放態度,但會按照市場運作原則擇優選擇,這並沒有排除本地金融界的參與。

另有議員關注澳門企業能否參與橫琴的工程項目,戴建業表示,橫琴目前適用內地的法律制度,澳門企業能否參與取決於內地對澳門的開放程度,包括相關協議等,這關係到工程界進入內地市場的機會,若將來有機會,當局會在這方面進一步推進,讓澳門企業能夠參與到橫琴的建設工作中。